别让“精神病史”成为行凶者的免死金牌!19岁女孩被捅数刀丧命
8月10日下午,江西南昌八大山人梅湖景区发生一起命案,一名19岁女大学生惨遭男子捅伤多刀后不幸离世 ,美好的青春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天。
当“有精神疾病诊疗史”这几个字出现在通报里时,多少人攥紧了拳头?
19岁的刘某某再也回不来了。那个可能还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女孩,在景区的阳光下遭遇无妄之灾,凶手席某某持剪刀行凶的画面,光是想象就让人脊背发凉。可一句轻飘飘的“有精神病史”,难道就要让一条鲜活的生命白白消逝?
“精神病史”从来不是犯罪的遮羞布。 通报里提到的“搭讪、骚扰被拒后行凶”,分明是有明确动机的恶意伤害。如果一句“有精神病史”就能让施暴者逃避惩罚,那法律的公平何在?受害者的公道往哪讨?
有人说“精神病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”,可法律早就明确:是否承担刑事责任,要看作案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,是否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。这需要严谨的司法鉴定,而不是一句“有诊疗史”就能盖棺定论。更何况,当一个人能精准选择目标、因被拒而实施报复时,所谓的“无法控制”,不过是某些人想逃避制裁的借口。
法律的底线,不该被“精神病史”轻易突破。这次,我们期待清晰的真相、公正的判决。
